今天来说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方面的问题,虽然网上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,但是都不是很具体,看完之后还是不知道如何去办,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?

首先我们来看看文化部网站上关于“如何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?”是怎么说的:

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,报文化部审批。 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,并提交下列文件: 

    (一)申请书;

    (二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;

    (三)资金来源、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;

    (四)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;

    (五)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;

    (六)业务发展报告;

    (七)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    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,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批准的,发给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;不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 
 

  上面是文化部的红头文件上面说的关于文网文的办理流程,知道了这些之后,我们来看一张关于网文办理表格的截图: 

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

接下来再看看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申领程序:

       1、申请。申请单位持申请报告,经所在文化站签署意见后报送文化局。
  2、受理。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划总量,在限定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。许可的发给《受理通知》和《同意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批准书》,不许可的作出书面说明。
  3、申报。同意受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《xx省文化经营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经所在地文化站签署意见,并连同《受理通知》中需要申报的资料和《同意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批准书》报送公安局和市消防大队,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。 经公安机关、消防部门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,持公安机关发给的《安全审核意见书》和消防部门发给的《消防安全审核意见》再报送局机关最终审核。
  4、审核。局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,在限定工作日内完成设立材料审核和现场踏勘。
  5、发证。经审核合格的签发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,持证单位再到工商等有关部门申领相关证照,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,方可开业。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,不能整改的予以撤销。
 

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对如何办理文网文证有了一些了解了,但是您可能感觉到有点麻烦,那么您可以咨询我们汉唐的客服人员,他们会为您解答,如果您委托给我们帮您办理的话,您会节省很多宝贵的时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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