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是: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(第17号) 《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》已经2001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0次署务会和2002年6月27日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,施行于2002年8月1日。下面介绍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附则内容。

 第五章 附则

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,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依据本规定第八条、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
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