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游戏他不同于别的文化产品,其互动性、创造性、参与性使得网络游戏呈现出“虚拟社会”的所有特点,影响着用户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。因此,加强内容管理是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尤其是未成年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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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网络游戏行业也随之有个自己的市场。网络游戏已成为新的网络文化产业,是人们在互联网上消费娱乐的重要选择之一。文化部作为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,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制定了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《管理办法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游进行系统的规范,对中国网络游戏健康的发展,具有重大且深远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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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游戏之所以不同于静态产品在于它的互动性、创造性、参与性,使得网络游戏呈现出“虚拟社会”的所有特点,所以影响着用户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。因此,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于加强内容的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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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在网游《管理办法》的制定过程中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全面、和谐、可持续的基本要求,认真梳理网络游戏存在的各种问题,仔细研讨各相关方的利益诉求,确立了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基本原则: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当“遵守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,坚持社会效益优先,保护未成年人优先,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”,要“遵循有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及适度游戏的原则,依法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”。同时规定,“国家鼓励研发、运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、崇尚内容健康向上、寓教于乐的网络游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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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,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258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39.5%。但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不断扩大,它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也日益显露:未成年人沉迷导致学业及身心健康受损,少数网络游戏产品文化价值观导向偏差给用户造成不良影响,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欠规范引发纠纷,运营推广存在虚假宣传现象,执法有效性亟待完善等等。网络游戏管理已成为社会各界十分关心、新闻媒体密切关注的焦点。
自2002年以来,文化部依据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412号令)、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(文化部第32号令)等法律法规,依法对网络游戏进行了管理。文化部在管理中,逐步建立起了主体资格准入、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、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规范、日常巡查监管等基本制度,在规范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但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使得监管法规滞后、监管措施不足等问题日渐凸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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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社会上关于在网络游戏管理中实施分级管理的提议、说法一直不断,文化市场司也对该问题从内容、标准、可操作性等多方面进行了慎重的研究和论证,多方听取意见。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回应,所谓网络游戏分级标准仅是个别科研机构、行业组织的学术研究,并未列入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计划。当前网络游戏管理的重心仍是加强监管,将网络游戏的各项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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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网络文化行业中网络游戏分支里,09年是网游行业不平静的一年。《魔兽世界》易主、网瘾少年弑亲、贾君鹏带来的群体性孤寂,随随便便的列举便能拿出足够引人关注的重量级话题。而网游分级也正是这其中不断被提及的关注的焦点。07年7月,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八部委出台的“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”正式启用。这是网络游戏进入我国以来在管理上的最大一次动作。但这个“中国首创的技术保护措施”也同样没能起到其应有的效果,未成年玩家可以通过换账号、输入虚假身份证号等方式轻松绕过防沉迷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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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市场司首度对于网游市场中联合运营的相关问题做出的回应。文化部认为,网游联合运营属于经营行为,联合运营商应当取得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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